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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牛志远)6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2023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决定发行2023年第三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23储蓄03,国债代码:231703,以下称第三期)和2023年第四期储蓄国(电子式)(国债简称:23储蓄04,国债代码:231704,以下称第四期)。
据悉,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380亿元。第三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2.95%,最大发行额为190亿元;第四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07%,最大发行额为190亿元。
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23年6月10日至6月19日,2023年6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6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三期和第四期分别于2026年6月10日和2028年6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通知明确,两期国债将由40家2021-2023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通过网点柜台代销。中国工商银行等31家银行同时通过其网上银行代销,此外,中国工商银行等10家银行同时通过其手机银行代销。
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可提前兑取。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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