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涌北江两岸阔,水美清远气象新。
记者从清远市河长办获悉,日前,清远市印发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着眼万里碧道网建设、河湖长制优化升级、水域岸线管控等河湖工作九大要点,以系列要点串起清远全年的河湖工作,为全市集中精力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新的“施工图”。
《要点》逐项划定了相关部门责任,要求进一步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推动水文化、水经济蓬勃发展;有序推进万里碧道建设,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聚焦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深入推动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抓实河湖长制各项重点工作;持续改善河湖生态质量;以治水兴水的实际成效助力绿美清远建设,为实现清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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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里都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要点一:持续深入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黑臭水体等河湖污染处理,《要点》在强化水污染防治方面提出7项举措。
巩固提升国考断面整治成效。编制实施2023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持续开展督导帮扶,力争优良断面比例稳定达90%以上、劣Ⅴ类断面稳定清零。推进一级支流综合系统治理。强力推进乐排河、漫水河、滃江流域治理,巩固提升国考断面整治成效。
强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按照“十四五”规划明确的任务目标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加强管网运维,推广实施“厂-网”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鼓励依托国有企业组建排水管网专业养护企业,落实管网周期性排查及整治,充分发挥已建管网截污效能,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
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广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推进100平方公里以下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排污口分类整治,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优化一批”要求,建立排污口整治清单和整治销号制度。2023年,基本完成专项行动发现的137个问题排污口整治。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一是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印发全市到2025年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二是落实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进一步扩大健康养殖与生态养殖示范区覆盖面积。三是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到2023年底全市畜禽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
加强港口与船舶污染防治。落实《广东省深化治理港口船舶水污染物工作方案》,2023年底前满足本地到港船舶含油污水的处理需求,加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合力深化开展船舶水污染物治理工作。积极推广使用省港口船舶水污染物监测平台,各县(市、区)船舶、港口、转运单位、处置单位进驻监测平台,实现船舶水污染物申报、接收、转运、处置全流程电子联单管理。督促航运企业落实船舶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对非法排放船舶水污染物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开展“三无”船舶(含涉渔“三无”船舶、餐饮船、长期闲置船等) 清理整治,规范乡镇农自用船舶日常安全管理。
合力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印发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推动重点流域、重点工业集聚区、高污染重点行业,以及VOCs排放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强化科技支撑水污染防治工作。围绕水环境治理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等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工作。组织申报水安全保障领域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持续推动相关领域技术研究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要点二: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网建设
2022年度,清远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至少60公里碧道建设任务,共完成82.59公里,完成率138%,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为进一步打造清远万里碧道,让人民群众尽享山水之美,《要点》对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方面提出3点举措。
持续推进万里碧道建设。全面准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万里碧道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扎实做好碧道建设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坚持治污先行、安全为重、生态优先,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碧道建设任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打造“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生态廊道。配合省完成万里碧道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依托万里碧道积极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积极申报2023年度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推动绿色水经济新业态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水经济发展,统筹规划全市具备条件的河湖、水库等水经济试点项目,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引领,践行“两山”理念,构建“水生态、水资源、水产业”三位一体发展模式,通过水域整治、水旅融合、产业培育全面激活水经济,将治理好的河道通过“点、线、面”规划建设转化为发展“活水”的通道,拓展新时代水利发展内涵,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提升城市品位,实现消费升级、文化旅游和制造业发展。以碧道建设为依托,推动河湖综合治理、沿线休闲游憩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转型、宜居城乡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探索出一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新路径。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水经济试点工作,探索“碧道+水上运动”“碧道+体育”“碧道+文旅”等融合发展的新模式,重点推进建设橡皮艇划船、赛龙舟、马拉松、水上竹筏运动等“碧道+水上运动”。
大力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探索“水利风景区+水经济”的发展模式,推动水利风景区建设。
要点三: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保护水资源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和水平,《要点》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提出8项举措。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持续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省下达的2023年度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各县(市、区)要完成好市政府下达的2023年度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严控市县两级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深化实施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实施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制度,严格落实《广东省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切实推进相关行业规划、重大产业和项目布局、各类开发区和新区规划开展水资源论证。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水资源刚性约束论证和审查。抓实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落实问题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做好2023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确保完成省考核各项任务目标,优化市考相关指标和内容,更大程度发挥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
严抓取用水监管。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履行取用水监管职责。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完成好2023年度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任务,建成较为系统完整的取水监测计量体系,依法落实取水户计量法定责任,确保规模以上取水户在线监测实现应建尽建。推进取水台账规范化建设,完善取水计量管理制度,落实好“一数一源”管理要求。深入实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用水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用水总量核算,推动全市水资源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深入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数据治理,提升水资源智慧化监管水平。
深入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贯彻全面节约战略,落实节水行动方案和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建设节水型社会。完善节水政策制度,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探索发展节水技术产业,创新节水宣传形式,培育激发节水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社会公众节水意识。加强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深入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园区建设,推动企业开展节水标准对标,强化节水改造和用水管理。巩固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推动水效领跑者城市建设,创建一批节水单位、节水企业、节水社区等节水载体。加快编制农田灌溉发展规划,谋划推动一批大中型灌区。持续推进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大中型灌区管护情况评估工作,落实灌区建设管护。
加强地下水保护监管。严格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制定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广东省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地下水管控目标。各县(市、区)要落实好《广东省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所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对地下水取用水量和水位控制指标,以及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率、灌溉用机井密度等地下水管理指标的严格监管。
强化优良水体及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持续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建立健全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名录,印发饮用水源型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等政策文件。持续开展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加强对各地疾控机构执行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指导,保障监测质量,做好生活饮用水(末梢水)卫生监测和定期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重点流域和水库藻类异常情况监测预警、建立健全藻类事件处置机制。
积极推进水资源领域改革创新。研究建立清远特色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进用水总量核算和评估制度、用水总量动态配置制度建设,构建符合国家要求和清远实际的用水总量管控制度。积极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用水权改革和水资源费改税,全面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推进水资源配置。加快清远市水系连通、水网规划,推进佛冈的北江引水工程项目,合理调度水资源,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加快推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引领,以县域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为目标,加快推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逐步建立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机制,强化建设和管理标准,推进智慧化管理,开展“三同五化”试点建设,带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新改扩建一批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农村供水规模化率提升至70%。县级统管的农村供水工程数量比例不低于50%。畅通市、县两级的监督举报渠道,及时解决投诉问题,处理满意度不低于90%。
要点四:完善防灾减灾体系,保障水安全
为推进多项水利基础设施及重大工程建设,切实保障水源、水质、水情安全,《要点》就强化水安全保障提出7项举措。
加强江河水库防洪体系建设。推动清远市堤防达标、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启动首批堤防达标、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等有关前期工作;推进大中型水库、水闸和3级以上堤防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攻坚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清零任务;全面完成大中小型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复查换证工作;开展连江防洪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按计划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
加强水库系统治理。完善水库安全鉴定、运行管护、除险加固资金投入常态化机制。实现到期安全鉴定水库动态清零,当年鉴定为病险水库的次年开展除险加固。扎实推进水库监测设施建设,科学稳妥实施小型水库降等报废,巩固提升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创建成果,进一步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提升小型水库管护能力。
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建设。全面排查城市排水防涝薄弱环节,系统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建设,加快建立“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组织开展城市排水防涝全市培训,深化落实汛前、汛中、汛后等各项城市排水防涝举措。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认真落实“海绵20条”要求,聚焦城市内涝治理和雨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对县(市、区)海绵城市建设的督促指导,形成一批有亮点有特色的示范片区或示范项目,引领带动全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在2023年底全面完成全市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标准化建设任务,积极推广应用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开展连江洪水防御方案编制工作。配合省水利厅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做好非工程措施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的精细化水平,扎实推进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统筹防汛与供水,优化水库调度。
强化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开展洪水巨灾指数保险制度建立工作,扩展承载体调查范围,持续加强台风强降雨巨灾指数保险工作技术支撑。紧盯抗旱减灾、水库蓄水等水安全服务需求,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强化暴雨预警“叫应”机制,打通预警发布部门与基层三防责任人之间的直接渠道。完善转移群众台账,组织对山洪灾害风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沿河低洼地带、城镇内涝点、削坡建房、危房等风险区域进行排查,对受威胁群众逐一登记,落实包保责任。巩固乡镇应急管理(三防)标准化建设和村(居)防灾减灾救灾“十个有”措施建设成果,强化视频会商系统普及运用,持续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提升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精准实施水量调度。配合落实2023年省实施北江水量调度,并监督辖区内水利工程严格执行。结合水雨情实际,加密会商研判,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调水执行单位督导检查力度,保障流域供水安全和河道内生态流量需求。
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组织对山洪灾害发生可能性大的区域(即山洪灾害防治区)进行系统排查,对相关河流及责任人在影响范围内进行公示,进一步做好山区河道基础工作,做好碍洪建筑物排查整治,防止河道堵塞、侵占。配齐配强河湖巡查管护队伍,充分发挥管理单位作用,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规范管护行为,重点巡查居住人口密集、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的河段,加大汛期巡查频次。
要点五:强化分类治理,改善水环境
在原有防污治污基础上,《要点》要求山水林田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河湖保洁长效机制,在强化水环境治理方面提出4项举措。
持续推进河湖常态化管护工作。在一年两次集中“清漂”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河道清漂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河湖保洁长效机制,推进河湖保洁常态化,巩固“清漂”成效。
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清远市区4条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继续完善并落实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的各项要求。英德市基本消除现有的1条黑臭水体,2023年通过“长制久清”评估,建立并落实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8个县(市、区)持续开展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对新增黑臭水体限期治理。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出台贯彻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高水平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到2023年底,新增完成50个以上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40%,68%的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和有效管控。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深化市级技术指导帮扶,指导各地以控源截污为核心开展系统治理,强化排查整治的动态更新,发现一条、整治一条,推动“长治久清”。2023年,推进5个省级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确保完成2个国家级监管清单黑臭水体整治。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抓好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要点六:维护河湖生命健康,修复水生态
为实现河湖生态高效恢复、河湖健康生命不断焕发,《要点》对加强水生态修复方面提出6项工作举措。
深入开展生态流量管控工作。采取闸坝联合调度、水库调蓄、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生态流量管控,落实生态流量监测能力建设,健全清远市生态流量管控体系,加快推进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对已划定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重点河湖,实施流量监测与管控,定期评估生态流量保障情况。
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以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为依据,督促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加强水源地水库重点地区水土保持综合防治。2023年全市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9平方公里。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全市小流域治理提质增效,以城镇、村庄及重要水源地为重点,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2023年每个县(市、区)完成不少于1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持续推进水生态调查与修复。持续优化水生态评估体系,2023年底前完成重点江河湖库生态环境调查评估,建立健全全市水生态数据档案。结合万里碧道建设深入推进重点流域内源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国(省)考断面上游水体以及不稳定达标支流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
着力推进水源林建设。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大力推进林分改造、林相改善和绿色通道建设,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统筹推进高质量水源林建设,在水源涵养区加快改造布局不合理的桉树纯林,不断增强森林的水源涵养功能。加强水源涵养林宣传发动,引导发动林农积极通过桉树改造生态补偿、先造林后补助、国家储备林建设等方式参与高质量水源林建设,在支持生态建设的同时,获得适宜的奖励或补偿。
全面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推进落实湿地分级管理,指导各地按规定申报重要湿地。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全力推进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强化市县湿地公园建设指导。
持续推进小水电绿色转型发展。有序推进小水电分类整改。督促各地及相关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小水电分类整改阶段工作任务。持续开展“万站护流”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健全生态流量监管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充分反映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成本的电价政策。持续推进绿色示范电站创建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要点七: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管理保护水域岸线
在强化河湖空间管控方面,《要点》提出3项举措。
夯实河湖空间管控基础工作。继续复核完善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的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湖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因地制宜竖立界桩和标示牌。推动各地加快确定县主要河道名录,完善河道分级管理制度。科学编制河湖管理保护规划,严格控制河湖岸线开发利用强度,强化岸线规划约束,推进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有机衔接“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持续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全面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和上级下达清远市河湖四乱图斑问题整治,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将清理整治工作向中小河流、乡村河湖延伸。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遗留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际进展。依法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及有关活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规范、严查处机制,防止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越权审批。
继续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公告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采砂管理河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4个责任人,严格落实采砂管理责任。落实应用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系统模块,全面推行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全面落实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强化河道砂石开采、运输、堆存等全面过程监管。加强河道采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河道清淤疏浚等采砂活动,统筹做好河道管理保护和砂石资源利用。
要点八: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执法监管
为使河湖治理有法可依,推动河湖治理法治程序规范化、秩序化,《要点》就强化执法监管提出4项举措。
完善河湖法规规章及配套制度。强化河湖管理保护法治保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指导,健全配套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河湖法规体系,配合《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立法前期工作,切实维护河道、湖泊、水库、滩涂等水域治安秩序。
加强河湖安全保护。贯彻落实水利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妨碍行洪、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违法取用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防洪安全保障、水域环境保护、水域矿产资源保护、重点水利工程保护等重点工作。加强水域治安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和整改水域治安突出问题。完善市级水上公安检查站建设,提升水警装备信息化水平。落实水域治安管控措施,细化水域分区网格管控,加强船舶治安管理。深入开展“净水”“清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
持续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以保障河湖健康、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为重点,依法划定年度河砂禁采区和可采区,全面禁止无证采砂、非法采砂等。加大重点水域采砂监管力度。落实堆砂场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度,规范砂石堆放,禁止乱堆乱放,禁止砂场接收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海、河砂,禁止船舶运输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海、河砂。
推进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按照《广东省洗砂管理办法》《广东省洗砂监管执法机制(试行)》《清远市河长办关于成立清远市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和信息通报,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继续打击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行为。
要点九:优化升级河湖长制,让河湖长履职更有力
为保证清远市总河长令工作顺利推进,让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深化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制度保障,《要点》明确在强化河湖长制方面提出11条工作举措。
夯实基础工作。按照水利部要求,2023年全面启动河湖健康评价工作,逐步建立全市河湖健康档案库,滚动编制规模以上河流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全面发挥联防联控联治机制作用。要突出最高层级河湖长统领分级分段(片)河湖长职责,压实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责任,充分发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对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化目标统一、任务协同、措施衔接、行动同步的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推动解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重大问题。
提升河长办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加强与推行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衔接,强化河长办与成员单位各项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的落实,着力提高各级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能力,强化河长办人员配备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强化流域河湖长制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流域统筹+区域协调”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统筹流域内各地完善跨界河湖管理保护协作机制,深化目标统一、任务协同、措施衔接、行动同步的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推动解决流域河湖保护治理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强化监督考核。持续推进河湖长体系动态更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各地河湖长信息公告情况,确保河湖长信息完整准确、公开透明,防止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出现“真空”。出台并严格落实《清远市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办法》、《清远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全面建立“查、认、改、责”闭环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和纵向到地方、横向到部门、具体到河湖长个人的考核机制,突出严督实考,强化激励问责。开展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做好问题整改跟踪,实现考核闭环管理。以全覆盖河湖长制工作暗访为重要手段,加强监督,全链条跟踪督办河湖问题。发挥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持续关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落实情况。
协助做好市级河长履职尽责。持续推动流域河湖长制工作季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市级河长批示指示的落实。发挥市级河长助理作用,协助做好市级河长巡河履职工作,加强对市级河湖长巡河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制工作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广使用“广东智慧河长”信息化应用平台,组织开展有关培训,提高河长使用“智慧河长”平台熟悉程度;对北江干流的河流岸线就乱占、乱建、乱采、乱堆、河道淤积和侵占河湖岸线等问题进行无人机航拍巡查,强化对北江干流河道问题的排查整治,有效提升河湖管理智慧化水平。
强化表彰激励。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参加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做好河湖长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拟定、人才管理和开发、继续教育等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做好河湖长制及河湖管护宣传教育、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开展河湖长制工作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把爱河护河作为贯彻落实清远市中小学地方综合课程指导纲要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以爱河护河为主题的课堂活动、课外活动以及创建活动,鼓励开展“民间河长学校(培育基地)”教学试点。将爱河护河教育融入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主题团队日活动和实践教育活动,并利用团属队属新媒体矩阵以及教育、生态环境、水利等专属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最美河湖卫士、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宣传力度。适时适度曝光涉水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
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公益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常态化参与河湖长制工作。持续深化“河小青”志愿服务行动,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志愿者招募培训、项目供需对接、活动组织发布、服务评价激励力度,推动护河志愿行动由“增量发展”向“提质发展”转变。鼓励开展护河志愿驿站建设,为志愿者参与护河行动提供便利。持续推行志愿组织领管碧道模式。通过“益苗计划”等平台重点扶持一批护河类志愿服务组织、志愿项目。
加强水文化的挖掘和弘扬。引导各地结合资源优势和万里碧道规范建设要求,积极打造万里碧道沿线乡村旅游产品。打造江河沿岸重点文化地标。进一步推动万里碧道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加强万里碧道沿线文物保护利用。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不断丰富水乡旅游业态,推动水乡旅游提质升级,打造水乡文化品牌。推动水文化相关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项目建设,深入基层开展惠民演出,加大水文化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展演力度,推出一批水文化精品力作。
加强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持续做好河湖长制经费保障,进一步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聚焦河湖长制关键任务,切实发挥涉农资金对重点工作保障作用。配合上级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机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强河湖长制资金绩效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储备,推动完成2023年河湖长制省考核任务目标。
【采写】南方+记者 陈立楷 通讯员 清远市河长办
【摄影】清远媒体河长 陈伟毅 唐志光 李文勇 黄锦新
【作者】 陈立楷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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