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的这对姐妹
幻想一夜暴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加入某平台后
发展2000余名会员
她们通过“竞拍”
获得中间的差价
近日
哈尔滨延寿县人民法院对此案
进行宣判
……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延寿县被告人陈红、陈平(化名)姐妹加入“艺创”平台,在延寿县从事“艺创”平台的宣传活动,并在延寿县某基地租用场地,面向不特定人群进行线下讲解。据了解,广东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东某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潘某等人,其于2020年7月开始通过“艺创”平台,以竞拍艺术品可获得高额返利为幌子,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吸引会员注册投资。
被告人陈红为“艺创”平台延寿县区域总领导人,在延寿县已发展成10个空间,每个空间有对应的微信群,会员在购买艺术作品后,先给平台支付作品价格4.5%的上架费,再加价6%进行出售,最后赚取1.5%的差价,当价格达到2万元以上,可以置换成两件1万元左右的商品继续销售。陈红、陈平每天组织、领导各空间主在群里发布宣传资料,要求下属空间主转发宣传资料,并告知下线会员继续推荐他人加入。
陈红在传销组织中所在层级8层,下线层级12层,下线会员数1611人。陈平所在层级10层,下线层级9层,下线会员数474人。
法院判决
延寿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红、陈平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宣判,被告人陈红、陈平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编提醒
如何识别传销陷阱
一、了解新型传销的惯用词。一旦看到资本运作、消费返利、爱心互助、原始股、虚拟货币、动态受益、静态受益、推荐有奖、报单奖这些传销惯用词,就要立刻有所警觉。
二、判断高额受益来源是否合理。正所谓颜色越鲜艳的花朵往往越危险,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多看法律宣传,增强法律意识,理性判断。
三、遇到收费、拉人头要高度警惕。传销的实质就是上线瓜分下线投入资金的圈钱游戏,要想获得传销资格就要缴纳入门费或者以认购商品等形式变相缴费,要想获取收益就要拉人头加入。所以一旦要自己掏钱时,就要清醒考虑是否即将进入传销的圈套中。
“招数”总结
入会只需把钱交,一拉人头就回报,拉人越多层级高,小心赔钱又犯罪。
综合:哈尔滨政法、延寿县人民法院
来源:新闻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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